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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符合经成都市人事局批准、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四)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其余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一)崇州市技工学校教师20名;
(二)崇州市职业中专学校教师5名;
(三)崇州市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四)崇州市乡镇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5名(定向招聘服务于本地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9年7月3日至2009年7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登陆成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cdpta.com)按提示进行报名。没有条件进行网络报名的,可到崇州市人事考试与人才培训中心(唐安西路128号--露萍广场右侧民政局底楼)进行报名(节假日均可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并大于20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崇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职业技能等其他条件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材料进行验证。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2-3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主考机关负责。
4.报名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09年7月15日。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09年崇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09年7月17日至20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崇州市人事局研究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09年7月16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09年7月17日前转报其它招聘岗位,也可于2009年7月24日16: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电话:86150348)或崇州市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地址:崇州市唐安西路露萍广场侧126号,电话:82310393)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7月25日上午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分类设置。报考应聘非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报考应聘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B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各占50%)。
笔试内容:见《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题纲》(附件2)。。
笔试加分:
1.根据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在成都市范围内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志愿者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办理加分的考生须在7月18日17:00前将所在区(市)县人事部门或团委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交崇州市人事考试与人才培训中心备案,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予以公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在2008年“5?12”抗震救灾中获地方县(市)党委政府及其以上先进个人的,笔试成绩加2分。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高级技能证书及相关执业资格者笔试成绩加2分(有多项者只加一项);报考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投资促进中心的考生,具有两年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历的笔试成绩加2分。
所有符合加分政策的均在笔试综合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将于2009年8月4日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cdpta.com/)查询。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与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同时公布。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2009年崇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工作方案由市人事局拟定并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果达不到此比例的,在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主考机关对面试比例进行调整,但调整后参加面试者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当批同类报考者笔试最高分的60%,其面试成绩不低于当批同类报考者最高分的60%方可进入体检及考核。
七、体检及考核
(一)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的成绩,由主考机关汇总后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cdpta.com)公示。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折合后相加之和计算。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笔试、面试总分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笔试、面试得分均相同,由市人事局确定考核办法择优录取。
(二)体检、考核由主考机关和主管部门组织。应聘非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2009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可将学校向用人单位出具的学生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作为考核依据;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本人近期表现材料;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作为考核依据。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四)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cdpta.com/)和崇州市公众信息网(www.chong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及报到
(一)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须到崇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然后由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方可办理相ine-height-rule:exactly">(二)崇州市职业中专学校招聘的5名教师,第一年试用期间由崇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市教育局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办理相关进编聘用手续。
(三)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职人员和“一村一大”试用期为3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聘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驻人事局监察室028-82279367);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以下电话028-82208550咨询。
本公告由崇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崇州市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