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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吸纳急需人才,在征集人事人才计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乡镇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状况及我县社会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乡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43名,其中:农业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10名,计生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7名,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16名,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岚皋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根据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1、在县人劳局人才交流中心和县教体局办理了报到手续的未就业的计划内统招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毕业生)。
2、报考人员必须是岚皋籍生源,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2、报考农业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是以下专业:农学、农作物、土地管理、林学、农业经济管理、烟草、蚕桑、种植养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茶学、植物保护、森林旅游、水土保持、农副产品加工、园林(园艺)、林特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农作物无公害栽培与经营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施工与管理。
3、报考计生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或影像、检验专业。
4、报考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畜牧兽医专业(包括动物防疫、动物医学、动物科学专业)。
5、报考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专业不限。
二、工作程序与步骤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宣传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体检、政审、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宣传、报名(2009年7月1日-7月15日)
一是印发《岚皋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二是在岚皋电视台、岚皋政府网站、岚皋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简章、公布报名条件;
三是组织报名,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于2009年7月1日至7月15日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计调股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准确信息,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2009年7月16日-7月20日)
报名结束后,依据《简章》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请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于7月21日发给准考证,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100元。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得低于1:3,未达到1:3的,按比例减少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名额。
3、笔试(2009年7月22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经济知识、公共管理、人文与科技、公文写作与处理、时政、县情等),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结束后,依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缺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向社会公示。
4、面试(2009年7月25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
5、体检(2009年7月27日)
面试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参考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70%和30%计算参考人员总成绩。依据参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确定的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确定体检人员中最后一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依据参考人员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初录资格。
6、政审(2009年7月28日)
政审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抽调专人对拟录用人员的工作、生活及社会活动进行调查,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取。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依据参考人员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录用
体检、政审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初步意见,提请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向拟聘用人员发送《岚皋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根据拟聘用人员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定向分配到各乡镇工作,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具体分配办法另行制定。对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其参加工作时间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按规定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发文正式录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填报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签定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周期为3年,一个合同周期内不得提出调动要求,个人档案交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岚皋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检、监察、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告的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及其它相关工作。
四、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岚皋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