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为改善和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办〔2009〕102号)和《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汤政办〔2009〕42号)文件精神,结合汤阴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1、汤阴县范围内普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人员;2、汤阴县域外普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报考年龄为197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年龄为197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4、身体健康;5、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要并经聘用审批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4、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聘用单位及人数
汤阴县30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50名。详见《汤阴县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0日―2009年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汤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按照用人单位公布的岗位及条件,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参加汤阴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任职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汤阴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在汤阴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汤阴县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汤阴县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汤阴县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采集人像,同时交纳报名考务费9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报名时本人要亲自、详细、如实、现场填写《汤阴县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汤阴县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凡本人未亲自、详细、如实、现场填写的,无论在招聘工作的哪个环节,一经发现,一律视为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不得聘用。
报名岗位数达不到1:4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报名考务费。若报名人数与聘用名额达不到4:1相应比例的,减少聘用名额。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09年8月23日至24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每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09年8月27日上午8:00―9:40考试公共基础知识,10:10―11:50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5:00―16:40考试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三科的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40%。
考两科的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参加汤阴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任职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在汤阴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总分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用人单位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核
按照岗位聘用人数等额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各阶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汤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岳飞故里网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十、聘用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试用期待遇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应接受事业单位初任培训,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原在职人员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非在职人员回原地。
考生可登录安阳人事人才网(www.ayrsrc.com)和岳飞故里网(www.ty.gov.cn)查阅。
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0372―6208911
0372―6208910
中共汤阴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