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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布公务员笔试加分政策总和不能超20分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我区7月20日公布今年笔试加分政策,让考生“心知肚明”。

  根据《200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开招考急需紧缺高学历和政法系统公务员简章》规定,今年加分范围和方法为,回族考生在其笔试成绩上增加10分;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以外职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并考试合格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服务满2年以上并考试合格的,在笔试成绩上加8分;因公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其子女在笔试成绩上加20分;司法警察因公牺牲的,其子女报考法警职务的在笔试成绩上增加10分。

  以上各项加分之和不得超过20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加分政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参加本次考试不再加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考公务员有关政策问题解答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宁夏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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