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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细则》(桂人发[2009]8号)的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拟录用欧建华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特予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 |
工作单位 |
欧建华 |
男 |
90115010925 |
华东理工大学 |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09年7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直接送交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南宁市东宝路10号;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2299352)。
公示时间为7天,截止到2009年7月6日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