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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人事部[2005]6号令和遵市人发[2006]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2009年事业单位进人计划和遵市人计复[2009]13号批复意见,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35名专业技术人员到事业单位工作,特制定以下简章:
一、招考名额及职位
本次考试共招考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具体职位详见《桐梓县2009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2009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本省户籍;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生源地证明);
6、在职人员即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招考程序
本次招考采取公开统一考试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7日至8月1日。
2、报名地点:桐梓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
4、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时通知考生,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
5、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由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严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意见。
五、加分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对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和“一村一名大学生”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到2009年6月30日止,服务期满并在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中加4分;服务期未满但至今仍在岗,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加分经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审查后签字生效。
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六、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份,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份。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者,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笔试
1、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份,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内容为:
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政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基本国情与省情、时事政治,时事政治范围为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专业知识为各个科目基本知识。
2、笔试时间:2009年8月10日。
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桐梓县第四中学
七、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百分制计算。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计算的方式计算总成绩。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遇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再进行一次面试,取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由所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向下依次递补。体检由招考办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将列入考核对象。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档案材料等,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3、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4、经县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十、聘用审批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人员,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合格人员,由人事部门审核并报市人事局批准后聘用。
十一、纪律要求
招考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纪律,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要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涉及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资格。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52-6653262监督电话:0852-6622873
十二、本招考简章由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由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