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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6号)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河南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见: 2009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组织实施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于2009年7月15日―7月31日(早9点至下午5点,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学位证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到各用人单位进行报名;报名地址如下:
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
省重竞技运动
管理中心―郑州市上街区上汜路27号
重竞技中心人事科―王翠荣―68917960
68917968
省体育场―郑州市健康路99号―李 欣―63862993
省体育科学研究所―郑州市惠济区银河街2号
省体科所办公楼607房间―华文杰―63631781
63631827
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郑州市健康路99号
省社体中心办公楼411房间―戚涛―63862800
各单位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等进行审核审查通过的,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提交的三份《河南省体育局直属单位2009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编写序号,加盖公章,用人单位留存一份,报考人员留存一份(替代准考证),另一份待报名结束后各直属单位报局人事教育宣传处。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考核,由省体育局人事教育宣传处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体检后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用人单位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过考察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人员聘用及待遇
1.按我省事业单位人员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成立由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参加的纪律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监督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未尽事宜,由河南省体育局人事教育宣传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71―65900466(河南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
0371―63862533(河南省体育局人事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