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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部分省属事业单位2009年招聘人员公告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 通知》(浙人社发[2009]38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要求,现将省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25家省属事业单位推出62个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见《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和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

  (2)符合招聘条件的浙江省户籍(以2009年7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有关年龄、工作经验等涉及时限规定的,时间计算到2009年9月1日;有关学历(学位)要求,栏目显示条件为最低条件,即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要求具备本科学历的岗位。

  三、公开招聘基本做法

  除招聘单位在《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考试相关安排”中另作规定外,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下列基本做法:

  (1)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

  (2)公开招聘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在招聘人数与实际确认参考人数不低于最低开考比例的情况下(不论实际到场考试人数多少),笔试照常举行;否则,取消考试或者核减招聘人数;

  (3)入围面试人员比例为1:5。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不能通过的情况,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安排替补人员;

  (4)笔试和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各占50%;

  (5)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这一分数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6)按1:1比例安排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从高到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招聘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有16家单位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笔试。其他8家单位公开招聘具体实施安排按《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考试相关安排”中的程序和办法进行,报名表可使用统一制作的《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进行笔试的单位,按下列办法实施公开招聘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平台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6日8时-7月22日16时。

  2、报名网址: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3、资格初审。时间:2009年7月16日―7月22日24时,由招聘单位登陆网上平台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在网上进行反馈,说明理由。

  4、上传照片。时间:2009年7月16日―7月23日下午16时,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电子照片2008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2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并等待照片审核。

  5、网上缴费及确认。时间:2009年7月17日―7月23日24时,通过网上初审和照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及报名确认。逾期不办理缴费和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6、准考证打印。已确认人员在2009年7月30日至8月1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安排:时间为2009年8月2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可于2009年8月20日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三)面试

  (1)面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按规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单独进行公布。面试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一般为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并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3)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证明本人具备报考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如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则需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 就业推荐表)。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安排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4)参加面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面试成绩,同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和排名情况。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按规定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招聘单位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考核。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道德品质修养情况等。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单位网站或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053138。

  附件1: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09年浙江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公告

?浙江省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09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通知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浙江公务员考试培训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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