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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事业人员队伍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13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和相关要求详见《奉节县200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在职人员(含特岗教师、2008和2009年度选派大学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09年7月22日至7月24日在奉节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人事窗口(奉节县诗城广场工商银行一楼)报名,联系电话:56556050。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只能选择《一览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分别聘用。
(二)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09年7月30日至7月31日上班时间内到奉节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人事窗口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拟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数至规定比例。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各科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公共科目为重庆市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综合基础知识》。教育事业单位岗位的专业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科教学法,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专业科目为医学理论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的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8 月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加分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奉节县人事局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其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奉节县人事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的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奉节县人事局专技科审查确认。
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科目成绩)/2 + 加分
2、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相关规定缴纳。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结合本行业和岗位的实际需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试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和资格复审。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考核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择岗位
报考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农村普通高中、农村初级中学、农村小学的拟聘人员,在报考的专业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岗位。
(七)公示
经考核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奉节县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拟聘岗位。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招聘到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在所聘岗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交流。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事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6525151。
奉节县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