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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09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9年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招聘对象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所学专业等条件应符合《2009年度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要求。

  3.招聘对象为往届、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二、考试、考察等程序

  1.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参照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有关内容,成绩为100分。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参照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面试成绩为100分。

  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笔试后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即笔试成绩前三名方可进入面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权重合成。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2.体检

  根据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即总成绩最高分者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顺延。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从事食品、兽医检验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健康的有关要求。报考人员色盲、口吃判定为体检不合格。

  3.考察

  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或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4.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疑义的人员,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及有关事宜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3日至16日下午13:15―16:00。

  报名地点: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9号717室)。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填报详实的《考试报名登记表》两份(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个月以内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档案所在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缺少上述证件者,不予报名。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笔试时间请随时关注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hljciq.gov.cn或咨询考务人员。

  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37601转8130、8717、8713

  咨询人员:刘红承、丁丁、王明

  附件:

  1.2009年度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doc

  2.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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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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