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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办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的规定,并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在学院现有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
学院本次招聘的岗位主要是专任教师和学生辅导员。招聘人员数量为30人(具体招聘人员数量见第二条“应聘人员条件”所列表格)。根据有关规定的精神,通过公开招聘新进学院的初任人员,应当与学院签定聘用合同,并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通过公开招聘新进学院的初任人员,在聘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是思想品德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我院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下表:
序号 |
需求专业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拟聘人数 |
拟聘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 以上 |
学士以上 |
正高级 |
10 |
专任教师 |
研究生 |
博士 |
| ||||
研究生 |
硕士 |
副高级 | ||||
2 |
财政 |
研究生 |
硕士 |
|
1 |
专任教师 |
3 |
物流管理 |
研究生 |
硕士 |
|
1 |
专任教师 |
4 |
工商管理 |
研究生 |
硕士 |
|
1 |
专任教师 |
5 |
金融管理与投资 |
研究生 |
硕士 |
|
1 |
专任教师 |
6 |
管理科学与工程 (信息管理方向) |
研究生 |
硕士 |
|
1 |
专任教师 |
7 |
建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
1 |
专任教师 |
8 |
房屋建筑(结构设计) |
研究生 |
硕士 |
|
1 |
专任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