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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港经济区管委会作为大丰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市政府委托在大丰港经济区行使领导和管理职能,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凡应聘者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 招聘专业(岗位)及名额:
精细化工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城市规划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道路桥梁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财会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英语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同时精通韩语、日语者优先);
统计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环境工程专业或环境科学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文秘岗位2名,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内、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㈠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由大丰市人事局、大丰港经济区管委会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8日-20日;
2、报名地点:2009年7月18日在大丰市人才招聘大会现场(大丰高级中学食堂三楼),2009年7月19日-20日在大丰市人才市场(市人事局二楼人才大厅);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费:100元/人。
㈡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⑴笔试科目由公共基础知识(30%)和专业知识(70%)组成,不考专业知识的专业考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2009年新版大纲》(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
专业知识参考教材为:
精细化工专业,不考专业知识;
城市规划专业,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第三分册、第四分册(第三版)《城市规划实务》、《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道路桥梁专业,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第三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第三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财会专业,2009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中级会计实务》;
英语专业,不考专业知识;
统计专业,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全国高等教育会计专业立体化系列教材《统计方法实务》;
环境工程专业或环境科学专业,不考专业知识;
⑵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㈢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丰市人事局、大丰港经济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如果笔试成绩再相同,专业知识或写作成绩高的入围)。
㈣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进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㈤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大丰市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㈥聘用:
公示合格者,由大丰港经济区管委会报大丰市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新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其它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凡聘用者服务期须5年以上。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录取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五、联系方式:
大丰市人事局联系电话:0515-83929231
大丰港经济区管委会联系电话:0515-83555061
大丰市人事局
大丰港经济区管委会
200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