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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职位和计划
根据市直各单位申报的需求计划,经市政府批准,2009年市直单位计划招聘81人,其中市直学校55人,市城管执法大队20人,市规划局5人,市价格认证中心(财政定额补助事业单位)1人,具体见招聘简章。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应聘人员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计算报考人员年龄的时点为2009年6月30日。
报考学校招聘职位的,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中药科技学校、一高职的招聘职位,聘用后应在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2.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09年7月10日-14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亳州市光明路15号),咨询电话5118606。报考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下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09 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9 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等要求的,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每人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并现场免费采像。
3.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 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45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同时,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件、材料(如户 口簿等)。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笔试费。
市特教学校4个职位的报名考生,于7月14日18:00到市特教学校(利辛路)集中进行手语测试,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发给准考证。手语测试工作由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咨询电话5125026。
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3:1 ,低于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考计划,对特殊岗位(专业)或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人员的岗位,经批准后方可开考。取消招考计划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6日改报其他职位。
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加分审核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皖人发〔2008〕 44号文件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加分人员须在报名 时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②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省人事厅代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三支一扶”工作所在地县级人事部门的证明。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经现场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亳州人事人才网、亳州人事考试网(以下简称亳州人 事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出来后予以加分。
报考人员于7月22日到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2009年7月25日,上午8:00--9:00,教师、教研员职位考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其他职位考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9:30-11:30,专业知识(具体见招聘简章)。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
2.笔试内容
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题。部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指定考试范围,在亳州人事网发布;未指定考试范围内的,考试内容为招聘简章规定的专业知识。
3.笔试后,按5:5合成笔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7月30日在亳州人事网公布。
五、面试
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按3:1的比例,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7月30日在亳州人事网公布面试入围考生名单。
面试时间:8月8日。面试入围考生于8月5日到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办理面试入围手续。考生未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下同),因此出现缺额的,8月6日在亳州人事网公布面试递补人员名单,递补人员于8月7日办理面试手续。
面试方法:各学校招聘职位实行试讲或实践操作,其他职位实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8月10日在亳州人事网公布。
当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招考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8月10日在亳州人事网公布体检、考核入围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8月13日。体检入围考生于8月12日到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办理体检手续。
教师职位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省教育厅教人[2001]35 号和教秘人[2004]56号)规定,其他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本人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重点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同时对报考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的,在考核期间应提交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在同一职位面试人员中一次性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决定后将拟聘用意见和考核材料等报市人事局审核,在亳州人事网公示,时间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人事局下达聘用批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
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监督检查
为 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际阳光操作。市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的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并加大招聘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考 试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与成绩、取消聘用资格、停考、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市考试招聘工作面向社会的咨询电话:0558-5555295(政策咨询),5555875、5555812(监督举报)。公告内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及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亳州人事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亳州市考试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