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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至1991年7月1日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社会人员须具有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天津市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天津市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非津生源200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可以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要求英语四级的岗位须通过国家公共英语四级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于2009年7月8日―13日在津南有线电视台、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津南政务网(http://www.tjjn.gov.cn)、津南人事网(http://rs.tjjn.gov.cn)、津南人才在线(http://www.tjjnrc.com)等媒体,区人事局、各用人单位和各镇政府门前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09年7月13-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津南区民政局会议室(津南区月坛商厦对面区政府东院后二楼)。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所需条件及人数见附表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证件: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以上各种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事业单位招考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分为200分,笔试合格线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笔试合格的考生,以笔试成绩排序,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笔试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区人事局组织进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八)公示
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人事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为保证不出现职位空缺现象,首次聘用后,如果有职位空缺,可以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根据空缺职位要求,在相同职位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的原则依次递补。
(十)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8392133
区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8913249
中共津南区委组织部
津南区人事局
二OO九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