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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十四师各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招聘范围:面向全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性别、学历及职称等条件需符合相关职位要求,其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5、身体健康。
6、具备拟报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2009年农十四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十四师人事局统一组织,分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9年6月8日―6月17日(北京时间10:00―19:30),其中6月13、14日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农十四师人事局,外地考生报名可通过传真的形式进行。传真号:0903-2566452、2566011
招名条件:考生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称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参加报名。
6月23-25日发放准考证。外地考生可在笔试前1-2天携带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十四师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停止招考。特殊岗位(卫生系列)可放宽到1:2。外地考生可电话查询所报岗位是否正常开考。
报名费和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面试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40元。
资格审查:由师人事局按照招聘简章和职位表负责进行。
(二)笔试
1、笔试由十四师人事局统一组织,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均为汉语。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09年6月27日,详细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3天后,在报名点及兵团人事人才网上发布考试成绩公告。
(三)面试
面试按照拟招聘岗位与考生1:3(特殊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09年7月4日。
面试地点:十四师党政办公楼四楼第四会议室。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时间:2009年7月5日。
按1:2的比例取总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进入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
体检的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拟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如果排名靠前的考生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序,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十四师机关和兵团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职位等。
(七)聘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以及公示后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经农十四师组织部、人事局审批后,各用人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与回避
农十四师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903-2566030
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原则及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职位详见《二OO九年农十四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903-2566130、2566011
附件1:十四师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十四师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