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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实我区事业单位人员力量,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桂人发〔2006〕22号、玉政办发〔2008〕18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11名,其中,面向应往届毕业生招聘教师78名,面向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招聘教师75名,面向社会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资格条件、岗位人数及招考范围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资格条件、人数及招考范围
详见《2009年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除面向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招聘教师外,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登陆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rsrc.net)报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提交成功后自行下载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式二份保存。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两天后在网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6月8日-6月15日
2、现场报名面向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招聘教师的采取现场报名,地点设在玉州区人事局。
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6月10日-6月17日
(二)资格审查:现场审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请将原自行下载的《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聘用时,必须出具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有关材料或个人档案、照顾加分有效证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向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招聘教师的还需提交玉州区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2张。以上所列举的证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送达玉州区人事局。
资格审查地点:玉林市玉州区人事局(玉州路1号五栋四楼)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6月10日-6月17日
(三)报名考试费:现场缴交
通过资格复查后,现场缴交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0元,公共科目考试50元,专业科目考试50元。进入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者需另交考试费50元。
交缴报名考试费地点:玉林市玉州区人事局
交缴报名考试费时间:2009年6月10日-6月17日
(四)准考证的取得方法及时间
已交考试费的报名者(除原身份为代课人员外),自行从玉林人事人才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7月2日-7月9日
面向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报考教师的到玉州区人事局领取,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7月9日-10日。
考试时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含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那个岗位考专业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详见《计划表》。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基本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市场经济知识、语言理解与表达、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基本知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考务工作由玉州区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9年7月12日上午8:30-11:00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计入笔试成绩。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09年7月12日下午15:30-17:30
专业科目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进入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选根据所招聘职位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具体进行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详见《2009年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照顾加分
(一)除面向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招聘教师的岗位外,加分情况详见《2009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计入笔试成绩。
(二)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的报考者,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加分,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加分:2分
思想政治素质加分由原任教学校提供证明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加分或不给分:
①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者不给分。
②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给1分。
③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获得各级党委、政府除教育教学以外一项的荣誉或领取独生子女证或农村双女户证明的给1.5分。
④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获得各级党委、政府除教育教学以外一项的荣誉同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给2分;或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同时获得“见义勇为”奖励者给2分。
以上各条件均由代课教师原任教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并由报考者提供相关的证件(含计生局的计生证明),供公招领导小组审定给分。
2、教育教学水平加分
(1)荣誉分
①综合荣誉分:对获得县(市、区)(含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两基”先进工作者给予加分:获得县级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得市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每次加1.5分。
②单项荣誉分:对获得县(市、区)以上(含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均给予加分。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体卫艺先进工作者、勤工俭学先进工作者以及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讲课比赛获奖者:县级表彰或获奖的每次加0.3分;市级表彰或获奖的加每次0.6分,自治区级以上表彰或获奖的每次加0.9分。
以上各级获奖荣誉分,同一个年度同类奖项,只计算级别或得分最高的一次,不同年度的,可累计(每年一次)。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加分(党校系列的学历除外):大专毕业加2分,本科毕业加4分,同时获得学士学位者多加0.5分。
(3)专业技术职务加分:获得中级职称(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的加5分,获得助理级职称(小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的加3分。
3、教龄加分:
工作满一年1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每增加满一年递增1.5分,具体分值如下:
1年→1分11年→16.0分21年→31.0分
2年→2.5分12年→17.5分22年→32.5分
3年→4.0分13年→19.0分23年→34.0分
4年→5.5分14年→20.5分24年→35.5分
5年→7.0分15年→22.0分25年→37.0分
6年→8.5分16年→23.5分26年→38.5分
7年→10.0分17年→25.0分27年→40.0分
8年→11.5分18年→26.5分28年→41.5分
9年→13.0分19年→28.0分29年→43.0分
10年→14.5分20年→29.5分30年→44.5分……
五、考核及体检
(一)根据报考岗位个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含加分+专业科目笔试+面试或实际能力操作)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经考核合格的定为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教师岗位的参照《广西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六、公示
按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州区人事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教师选岗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和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审批及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审批表》报玉州区人事局,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人事局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服务合同(含试用期,其中,原身份为代课人员的签订5年服务合同)。经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或取消聘用资格。
九、监督
此次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此次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2825412
监督电话:280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