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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现将广西监狱系统2009年录用公务员(监狱人民警察)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体检人员从面试、体能测评两项全部合格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为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共367名,具体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2009年6月13日上午。
三、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09年6月13日上午 7∶00前持本人身份证、笔试或面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均为原件)和一张一寸彩色正面相片到南宁市长岗路3里3号广西警官学校(即面试考场所在地)集中,经验证、分组后统一乘车前往医院体检。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执行。其中身高放宽到:男166厘米以上,女156厘米以上;视力放宽到:双侧裸眼视力4.9以上。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到达广西警官学校集中后,进行体检分组,请考生记清楚自己所分在的体检小组组号,以便有效组织体检;
(二)体检费330元(请考生备好零钱),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三)考生体检当天(6月13日)上午须空腹;
(四)体检为一次性体检。体检时如考生对本人相关体检项目有疑问的,当场向有关负责人提出,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涉及费用的,由考生自理;
(五)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组织干部处
联系电话:0771-2630299/2630252
联系人:蒙加昌/刘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