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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办法》(江府〔2004〕4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江人发〔2007〕265号)以及《江门市江海区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办法》(江海府〔2007〕11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小学教师的资格和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09年招聘中小学教师26名。
一、招聘职位
(一)高中教师12名,其中:
地理3名,历史2名,体育1名,数学2名,语文2名,英语2名。
(二)初中教师3名,其中:
语文1名,美术1名、计算机1名。
(三)小学教师11名,其中
美术1名,数学4名,语文4名,英语2名。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高中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包括2008年办理了暂缓就业,且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现在江海区从事教学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往届毕业生;本科学历,具有中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获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在编在岗教师。
3.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在办理中的,可由毕业院校出示证明)。
4.年龄40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二)初中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包括2008年办理了暂缓就业,且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现在江海区从事教学工作的本科毕业生(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其大专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具有中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获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在编在岗教师。报考计算机职位的,必须具有硕士学位、中级职称。
3.具备初中以上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在办理中的,可由毕业院校出示证明)。
4.年龄40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三)小学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
2.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包括2008年办理了暂缓就业,且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现在江海区从事教学工作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获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在编在岗教师。
3.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在办理中的,可由毕业院校出示证明)。
4.年龄40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大专生须有江门市(五邑地区)户籍,本科生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
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14日(星期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江海区银泉小学(地址:江门市江翠路209号,联系电话:3805818)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明、就读学校开具的计生证明或未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彩色(同版,底色不限)小一寸近照2张。
2.往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薄、身份证明、获奖证书、所在单位任教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计生证明或未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彩色(同版,底色不限)小一寸近照2张。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准考证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三)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组织考试
笔试、面试由江门市江海区人事局、教育局组织进行。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在江海区人才网(网址:www.jh-rc.com.cn/)和江海区教育网(网址:www.jmjhedu.com)公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分至11:00分。
2.笔试地点:江门市江海区银泉小学。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学法、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教育政策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公开招考笔试完成后,根据区人事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分学科按分数高低排列,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报考人员根据报考专业试讲一节课或说课,音乐、体育、美术的教师增加技能测试。
六、体检、考察
对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依综合成绩高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江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由江海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分学科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区人事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联系办法
单位: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地址:江海区政府大院3号楼二楼
电话:0750―3861634(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解释
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江门市江海区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