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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部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进行调整,共核减招录计划58名,现将职位调整情况和调整、调剂职位面试入围名单予以公示。
为了满足基层公安机关补充警力需要,经研究,决定将各地核减的招录计划重新设置职位,面向参加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未进入所报考职位面试范围的考生征集志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职位调整情况(见附件1)
二、调整、调剂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重新设置职位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职位及有关条件(见附件3)
2、征集志愿的对象
参加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达到全省基层公安机关合格分数线(总分4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5分)、未进入所报考职位面试范围,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录条件(身体条件为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裸视视力均在4.8以上,其他条件详见《公告》)和征集志愿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
3、办理程序
(1)报考资格审查。有报考意向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2009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和填写好的《湖北省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份须贴本人1寸免冠近照)及《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表4、5),于2009年6月4日(9:00至15:00)到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武汉市楚口区解放大道96号,需从沿河大道南门进入)警体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高、视力初检和报考条件初审。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中,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折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此次征集志愿名额有限,请考生根据自己身体条件和笔试成绩,确定是否参加报考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考生,按照《公告》规定的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程序,进行面试和心理测评、体能测评。
如有疑问,请与湖北省公安厅联系,联系电话027-67128996。
附:
1、湖北省2009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调整情况一览表.xls
2、湖北省2009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调整、调剂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
5、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湖北省人事厅 湖北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