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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人数
中学15人,其中,语文3人、地理3人、生物3人、音乐4人、美术2人。
小学15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3人、美术3人、音乐3人、计算机2人。
二、招聘条件
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素质和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
⒉年龄不超过28岁(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⒊报考中学教师须是烟台市生源,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⒋报考小学教师须是海阳市生源,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⒌定 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近三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违纪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受过处分、处罚现仍未解除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 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⒈报名和资格审查(6月15日至20日)。报 名地点设在海阳市教体局政工科。考生报名时,除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考务费80元外,应届毕业生需出具身份证、荣誉证书、学历及专业证明(要注明师范类)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出具学历证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荣誉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其中报 考中学教师的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必须相同。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考人数2倍的,按比例核减指标,并将核减指标调剂到报考比例高的学科。
招考工作组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对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选资格。
符 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事厅、省 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证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确认。
⒉笔试(6月28日)。笔试内容分专业科目与公共科目,共100分。其中,专业科目80分,报考中学教师的以高中知识为主,报考小学教师的以初中知识为主;公共科目20分,主要考查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试内容无指定大纲和教材,请报考者自行准备。考试时间为2009年6月28日上午8:00至11:00。
由烟台市选派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农村服务及“三支一扶”就业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笔试成绩加5分;省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项目按最高加分计,不重复加分。
笔 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学科招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笔试总分相同的,按专业 科目考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试讲范围人员需缴纳试讲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免收考务费。笔试成绩于6月30日在海阳市教体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haiyangedu.cn。
⒊试讲(7月5日)。报考中学教师的试讲现行高中教材,报考小学教师的试讲现行初中教材。试讲人员提前一小时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并给1个小时的准备时间,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试讲主要测评报考者在模拟教学现场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标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或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实践操作的技能。试讲成绩100分,分教学目标达成、课程组织、教学方法、个人素质等4个部分。
试讲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倍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笔试成绩顺序,高者优先。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⒋体检(7月上旬)。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考选领导小组确定。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⒌政审考核(7月下旬)。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的全面考核。
⒍签约(7月下旬)。海阳市教体局和符合条件的人员签约(2009年省内应届毕业生要实行网上签约)。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手续拟定8月份办理,毕业生报到后,对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人事档案、已就业人员与原单位解约证明审查无误后进行聘用,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限为一年,首聘期间执行见习期工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执行初期工资),首聘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并按所聘岗位执 行相应的工资待遇,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 海阳市教体局政工科 0535-3227560
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务委员会
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