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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复查时间及报到地点
体检复查时间为2009年7月2日(其中到省中医院二沙岛分院复查的时间为7月3日),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时前到达指定体检医院报到(具体医院及地址请查询本人体检结果时即可查到)。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于7月2日(其中到省中医院二沙岛分院复查的为7月3日)8┱00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体检医院报到。
(二)考生应确保准时报到。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体检复查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复查资格。
(三)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考生请自备早餐,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在采血、B超检查完毕后或确认不需进行采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五)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序号牌后交小组带队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复查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或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生应将序号牌挂在左胸前,按顺序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行复查项目(复查项目保密)检查,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七)考生体检复查完毕后,将序号牌交回小组带队工作人员,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八)考生应遵守有关体检纪律和要求,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体检资格,不得录用。
(九)体检复查结果,将在广东人事网(www.gdrst.gov.cn)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码和第一次抽签序号进行查询。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 东 省 人事 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