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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招考简章的有关安排,现就省直行政部门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面试的对象
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公布的《2009年陕西省省直行政部门招录公务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09年7月4日。请考生7:00到达面试地点,7:30参加面试安排大会, 8:00正式开始面试,18:30之前结束面试。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陕西公务员大厦,具体地址为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75号(黄雁村什字向东约50米路北或小雁塔向西约100米路北)。
四、 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7月4日上午7:00在陕西公务员大厦报到并抽签。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场。
3、有关面试具体事项请阅读《面试考生须知》。
特此通知。
附件:1、面试考生须知
2、2009年陕西省省直行政部门招录公务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陕西省公务员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面试考生须知
1、参加本场面试的考生应于2009年7月4日7:0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经查验确认后进入候考室。抽签结束未到者不得入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封存。对面试开始后擅自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给予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考试违纪规定处理。
2、考生按抽签结果确定面试次序。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
4、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
5、考生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6、面试答题时间为10分钟,第一次铃响,告诉考生面试已进行8分钟,第二次铃响,立即停止答题,退出考场,等候公布成绩。待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7、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面试结束前不得与他人议论或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面试结束后不扩散面试试题。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干扰面试秩序、冒名顶替等违纪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或录取资格等处理。
附件2:2009年陕西省省直行政部门招录公务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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