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江苏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差额拨款)假肢与矫形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及资格条件;
5.详见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7月9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办公室(四楼)
报名地址:南京市福建路20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报名时须(1)交本人近斯的一寸冠正面彩照2张;(2)填写《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提供身份证(4)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由中心自主命题,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由单位通知考生。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2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分数不计入最后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中心网站www.cn-sukang.com上公示7天。
(四)面试按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自己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法将通过一定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 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25-83427295 联系人:付 敏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3590435 联系人:吴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