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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算。
(一)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根据不同岗位分质检、特检、计量、文秘财会四大类试题。主要考查考生对以上四类专业的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不指定教材。
1、专业笔试时间: 定于2009年7月 25 日(星期六 ) 下午3:00至5:00。
2、专业笔试地点: 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 (合肥市芜湖路361号)。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定于2009年7月 26 日(星期日)全天;
2、面试地点: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 (合肥市芜湖路361号)。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包括: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理论素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与发展潜能等。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每人面试15分钟。
4、面试考官:
成立5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人组成,每组外聘考官不少于2人。面试当场评分并公布。
如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与招聘岗位低于3:1比例的,以同类岗位专业测试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二、成绩合成
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40%、60%合成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专业测试成绩的40%、60%。
三、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生合成后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按1:1的比例进行,参照我省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对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如在2009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质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保密回避规定,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3356153
监督电话:0551-3356132
省质监局政治部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