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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08年下半年全省统一招警调剂递补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218号)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下半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调剂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递补职位及名额
我市调剂递补的职位为综合管理职位1,名额为2人(男性)。
二、调剂递补对象
符合调剂递补职位要求、考试总成绩在55分以上,且体能测试合格的未录用人员。下列人员不列入递补范围:
(一)在体能测试后本人放弃的;
(二)因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核不合格未被录用的;
(三)被录用后未按要求报到的;
(四)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三、调剂递补方法
(一)调剂只能在相同职位间进行,不能跨职位递补;重灾区和非重灾区之间、综合管理职位1和综合管理职位2之间不得相互调剂。
(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否则取消调剂递补资格。
四、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29日至30日。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联系电话:5201068。
(三)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报考信息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籍证明等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表现情况及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录用:我市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在2008年下半年全省招警中,已体检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且公示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我市可供其他市(州)调剂递补人员名单。
特此公告
附件:2008年下半年全省统一招警广元市可供其他市(州)调剂递补人员名单.xls
中共广元市委政法委员会 广元市人事局
广元市公安局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