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的规定和省人事厅下达的新增人员计划,2009年省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为确保省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适应拟任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1991年1月1日前出生)、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职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新增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09年7月2日―3日
3、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才市场(贵阳市毓秀路)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贵州省体育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叶树0851―5700261
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黄艳娇0851―5770053
贵州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朱艳0851―5798817
贵州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贵州省体育馆):杜红茵0851―5755706
贵州省体育局清镇体育训练基地:翟险峰13595016198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毕业证书;
3、招聘条件具体要求中所需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5、报名费90元。
(三)资格审查及公布审查结果
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职位总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09年7月7日到省体育局直属各招考事业单位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成绩分别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1、笔试
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范围:时事政治、专业技术等基础知识(综合卷)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将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www.gzrs.gov.cn)。
3、领取面试准考证
时间:2009年7月14日
地点:贵州省体育局直属各招考事业单位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4、面试
时间及地点:
(1)2009年7月15日下午(报考贵州省体育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职位考生在贵州省体育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贵阳市体育路22号)
(2)2009年7月15日上午(报考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职位考生在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贵阳市体育路2号)
(3)2009年7月16日上午(报考贵州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职位考生在贵州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贵阳市体育路7号)
(4)2009年7月16日下午(报考贵州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职位考生在贵州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贵州省体育馆,遵义路318号])
(5)2009年7月17日上午(报考贵州省体育局清镇体育训练基地职位考生在贵州省体育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面试[贵阳市南明区朝阳洞路49号])
范围: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若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应试人员面试分数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应试人员总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则按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的体检,在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八)公示招聘结果
通过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报批
对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按程序报省人事厅审批。
(十)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省人事厅批复,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截止2009年8月30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增人计划卡有效期内未能提供办理调动手续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五、未定事宜,省体育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