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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招聘计划与招聘单位人才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秭归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条件及人数
见附件
二、受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并资格初步审查:由应聘人员填写一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
作人员报考报名与录用审批表》(三峡秭归在线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并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护理专业持在本县医疗机构工作三年以上证明、二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秭归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报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报名,正式录用时未取得毕业证,取消录用资格。每个报名者原则上只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县直卫生单位的人员可报考乡镇同类岗位。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考生可自愿在报考同专业之间调剂,仍不足1:3的,取消该职位。2009年6月27日下午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09年6月25日至2009年6月26日
3、报名地点:秭归县人才交流中心(地址:茅坪镇长宁大道8号江都酒店一楼)
4、报名费用:按照鄂价费字〔2007〕18号规定,报名笔试费用每门50元(卫生人员考两门),面试收费每人每次50元。
(二)考试。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70%,面试占30%。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报考卫生专业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笔试成绩各50%折算)。其他专业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09年6月28日凭《准考证》在指定地点统一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员分专业按招考指标与面试人数1:3
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时间为10分钟以内。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面试。
(三)体检、考核、录用。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依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等额确定。临时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费用自理。若遇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体检合格者参加考核。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⑴在校或者参加社会实践期间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受到各类处分的;
⑵报名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的;
⑶截止到2009年7月15日还没有取得毕业证的;
⑷没按时修完学分延期毕业的,或就读年限超过国家规定年限的(因病休学除外)。
3、录用。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凡被录用人员,按双向选择,满足基层的原则分配,签订聘用合同(医护人员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不办理按期转正手续,三年内仍未取得执业资格者,解除人事关系)。
4、未尽事宜,由秭归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秭归县人事局0717-2886072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