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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和年龄结构,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更好地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永仁县二○○九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方案》的要求,现将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09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详见《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
1、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的特殊岗位面向全州范围招聘,其他岗位限招永仁县生源(祥见招聘简章),报考人员必须是按时回本州、县报到的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永仁县生源指:①原籍属永仁,毕业后到永仁县报到登记就业的;②在永仁县所属学校学习毕业并考取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在永仁县登记就业的;③因婚姻关系户籍于2008年12月31日前转到永仁县,在永仁县登记就业的)。
2、具有全日制国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5、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2006年以来在任何录(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人员以及被取消录(聘)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8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
2、报名地点:永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注意事项:
(1)永仁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岗位、永仁县宜就镇文化服务中心、永仁县莲池乡文化服务中心、永仁县维的乡文化服务中心、永仁县永兴乡文化服务中心、永仁县中和镇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宣传员岗位,要先进行面试,合格者方可报名。具体面试办法由县广播电视局、县文体局制定并经批准后另行公布。
(2)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册、《毕业证》及免冠一寸照片4张,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未就业证明》,在县内外务工的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登记,并交报名费150元。报名时考生须填写《永仁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生另行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根据考生的条件,在征得考生同意后,调整报考其他岗位。
五、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请到永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购买)。
2、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X月X日进行。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3、考试有关规定:各招聘岗位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以上才可开考(本科以上学历的岗位可放宽到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原招聘指标递减。特殊急需紧缺岗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需经县招考领导小组批准才能开考。
报考永仁县教育局中小学英语教师、小学语数教师岗位的考生须进行笔试和面试,并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其他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
六、面试
本招聘面试仅限于永仁县教育局中小学英语教师、小学语数教师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办法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面试人员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聘用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招聘指标递减。
七、考核和体检
永仁县教育局中小学英语教师、小学语数教师岗位依据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聘用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其他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聘用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如分数相同,出现并列情况,优先聘用学历较高者、“三支一扶”人员、妇女、少数民族、“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考核主要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学习成绩、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其具备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劳动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办法同上。
(七)公示和聘用
考生的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将及时在公告栏上公告。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告、公示期间,如对考生的考试成绩、考核、体检、聘用有疑异的,请及时反映。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作处理;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考生报考部门和岗位对口对岗聘用。
五、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到公告栏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及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登记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了解招聘进程或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在发出考试、考核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考生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满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招聘工作及监督
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整个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招聘进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热忱欢迎各位考生及社会各界在整个考试招聘过程中,依法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受理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6712712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6711438
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6712191
(招考公告及简章可到永仁县公众信息网查询,未尽事宜请到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永仁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