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一、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
二、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带身份证、准考证到南充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缴纳面试费用;时间:2009年6月18日下午至19日18时前。凡未在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费用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三、考生于2009年6月21日上午8时以前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附中(地址:顺庆区小西街63号)报到,参与面试。凡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作为自动弃权处理,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O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