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09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2009年广元市法院系统公开考录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09年6月16 ―17日
上午08:40 ― 11:30
下午15:10 ― 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五楼政治部(嘉陵办公区)。
三、所需资料:
《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特别提示:
①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②所有资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四、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公告》要求进入下一轮递补。
五、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参加此次资格复审。
六、咨询电话:0839-3222704,0839-3237691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