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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二○○八年下半年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的规定,现就2008年下半年全省统一招警空缺职位调剂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调剂递补职位为各市(州)录用名额有空缺但本地已无递补人选的职位。调剂递补仅限在相同职位间进行,不跨职位调剂。具体见各地公告(各地公告将于6月23日前陆续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警察网www.scga.gov.cn和各地网站公布)。
二、对象
调剂递补对象为符合调剂递补职位要求,考试总成绩达到调剂递补地合格线(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少数民族地区50分以上,其他市州55分以上),且体能测试合格的未被录取人员。
下列人员不列入调剂递补人员范围:
1.在体能测试后本人放弃的;
2.因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核不合格未被录用的;
3.被录用后未按要求报到的;
4.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三、安排
符合调剂递补条件的考生按各地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手续于6月27日- 28日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考生选择与原招考职位相同的职位报名,且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否则取消调剂递补资格。调剂递补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实施,具体见各地公告。
资格审查合格者,根据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在2008年下半年招警中已体检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且公示合格者予以录用。
特此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公安厅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