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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职位、数量、学历
见: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岗位计划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6月17日-26日。
报名地点: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政治部人事人才科(405房间),报名咨询电话:0536-5330626。
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报考者填写《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份,交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报名简章及有关表格请登陆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wfbinhai.gov.cn查询下载。
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
资 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开发区政治部根据招考范围、条件对报考人 员进行严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优先报所学专业职位,无对口专业职位的方可选择相近专业职位。审查结果将在报名截止日后的5日内公布,届时可登陆开发区网站查询。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取消或核减录用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进行逻辑思维、行政能力、知识结构等方面的测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英语、韩语、日语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以体现报考职位的要求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业务素质、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宜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开发区网站另行通知。
(三)加分
笔试成绩加分,滨海开发区籍报考者加3分;省级优秀毕业生加5分、市级优秀毕业生加4分;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加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
根据加分条件,报名时开发区籍的需提供户口薄及常住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优秀毕业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录取方法和录用后待遇
根 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考职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可相应增加录取名额。对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 人部发〔2005〕1号)标准执行,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新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应届毕业生,经批准录用后若在2009年7月30日前不能出具相应学历证明(毕业证及学位证),将视为达不到职位学历要求而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