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06]25号文件)和《2009年天津市残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市残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在2008年、2009年公开招聘过程中被聘用单位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有1个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个职位,招聘2人。
招聘单位是:天津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承担相关管理办法制定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按比例单位年审和协调地税代征;按比例就业政策调研协调和就、失业登记的相关工作;开展残疾人职业介绍工作;协调配合残疾人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市和区县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站管理;全市教就系统网络管理;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安居、扶贫开发;城镇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等扶贫扶助工作;负责编制市级保障金的支出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
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
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网(www.tjdpf.org.cn)。
四、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
报名地点: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室(南开区卫津南路66号)。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
市残联人事室会同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现场给予答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及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彩色、黑白均可),自备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考务费,在指定时间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09年7月2日,笔试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以笔试成绩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市残联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拟聘用的职位要求,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工作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手续
市残联根据考生体检、考核及公示情况,决定聘用人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津政发[2003]75号)的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23919114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3919114,8381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