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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天发出紧急公告,确定2009年全区公开招考急需紧缺高学历和政法系统公务员笔试合格线,并撤并部分报考职位。
今年公务员笔试合格线划定为:急需紧缺高学历职位165分,区、市机关职位155分,县(区)机关职位150分。根据本次招考简章规定,将分部门、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统一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对报考和面试达不到比例的专业性强、报考人员少,且考生笔试成绩较好的公安特殊职位,允许参加本系统同类职位的面试。对公安厅阿语翻译(男)、公安厅法律(男)、中宁公安局法医、盐池公安局痕检等职位降低笔试合格线,或仅有1人参加笔试的考生,允许参加面试,但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当天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确定为考察对象。
根据实际情况,今年减少了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7个职位中的9个名额。其中,公安厅法律(男)招考2人减为1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招考4人减为2人;中宁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招考2人减为1人等。另外,中宁县公安局文秘与海原县公安局文秘两个职位合并,招考名额为3人;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与吴忠市太阳山分局交通管理两个职位合并,招考名额为4人。撤销同心检察院侦查人员、原州区检察院书记员、隆德县检察院书记员无人报考职位的3个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