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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2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除应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威海市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须在威海,其中报考威海职业学院专业教师岗位和威海市交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户口和工作单位不限;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户口和工作单位不限;
3、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
报名时间:2009年6月19日9:00至6月21日17:00;查询时间:2009年6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缴费时间:2009年6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
具体办法:(1)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2)人事部门指定专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确认结果。(3)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办理缴费手续(报考威海职业学院博士研究生条件的专业教师免笔试,不需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威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两表合为一张,参加面试时用)。考务费为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人员缴费后,于7月2日至3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政府6号楼3楼考务科)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条件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人事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需按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公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下载打印的《威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户口簿和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威海职业学院专业教师(不含报考条件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辅导员和威海交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学、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卫生系统卫生专业类岗位的,进行专业理论考试;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报考威海职业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教师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试讲;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由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含2007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后,携带有关证件于6月30日前到威海市人事局(青岛北路28号卫生大厦806室)办理确认手续,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确认时需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须同时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的,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予以公布。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14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报考卫生系统硕士研究生学历条件的岗位按1:6的比例。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威海职业学院专业教师岗位、威海市卫生学校专业教师岗位和威海市交通学校英语教师岗位的进行试讲,威海市交通学校汽车、船舶、轮机专业教师岗位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以班级授课形式进行,时间20分钟。试讲人员自主准备教案一式10份,于试讲前一天送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指定地点;报考威海市交通学校汽车专业、船舶专业和轮机专业教师进行技能测试,汽车专业主要测试车辆维修、排故障、新技术,航海专业主要测试海图作业、船线设计、船舶定位等,轮机工程专业主要测试动力拆装、操作等;报考卫生系统硕士研究生学历条件的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威海职业学院专业教师岗位、威海市卫生学校专业教师岗位和威海市交通学校英语教师岗位,按笔试占40%,试讲占60%的比例,报考威海市交通学校汽车专业、船舶专业和轮机工程专业教师按笔试占30%、试讲占30%、技能测试占40%的比例,报考卫生系统硕士研究生学历条件岗位按专业理论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报考威海职业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条件岗位的,试讲成绩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倍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四、考核体检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报考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卫生学校专业教师和威海市交通学校英语教师岗位同一招聘计划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威海交通学校汽车、船舶、轮机专业教师岗位同一招聘计划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卫生系统、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同一招聘计划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其他岗位招聘计划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体检、考核均合格,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受聘人员到岗后,聘用单位确定受聘人员岗位等级。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威海市人事局:0631-5303726,威海职业学院:0631-5701098,威海市卫生局:0631-53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