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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关于200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岗位需要,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简介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由原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和山东省针灸科学研究所于2003年1月18日合并组建而成,隶属于山东省卫生厅。下设中药研究所、中医临床研究所、针灸研究所和脉学研究所,以及中心实验室、药理实验中心、信息中心、中试基地等。现有在职职工144人,其中高级职称51人,中级47人,硕士研究生老师9人,省厅拔尖人才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9人。国家三级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先后承担包括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973项目”在内的各级研究课题360余项,取得科研成果300余项,发明专利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300余篇,出版中医药研究著作40多部,获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和省部级科技奖励76项。为中医药现代化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公开招聘的组织方式
招聘采取专业笔试、面试及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均由我院统一组织,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招聘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2009年批准的增人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我院本次公开招聘3名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中级岗位人员,其中中药质量控制岗位1人、中药炮制岗位1人、中药药理岗位1人。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4月1日后出生)。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中药质量控制岗位:限于中药化学、中药药物分析、中药质量控制和资源专业人员报名。
中药炮制岗位:限于中药学、中药炮制学、中药化学专业人员报名。
中药药理岗位:限于中药药理学、毒理学、医学生化、毒理、中药学(中药药理方向)、中医学(方剂学方向)专业人员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至6月25日16点。
2、报名地点: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人事科(济南市燕子山西路7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国家英语证书(六级)原件、专业资格证书及所有证件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博士研究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够正常毕业的学历证明。
4、资格审查:由专人负责审核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供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旦审核确定不能更改。
6、报考人员于2009年6月29日至30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人事科领取《考试通知书》。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1、考试时间暂定:笔试为2009年7月2日;面试为2009年7月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内容有中药专业知识和公共英语知识。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人数,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等内容。
(三)考核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参加体检人员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的人员空缺,可以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签订聘用合同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的由我院提出初步聘用意见,经卫生厅同意后,报人事厅备案。双方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人事厅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xls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