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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数额
普通管理职位40人,专业职位16人(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滨城区户籍且父母、配偶在滨城区或市直工作,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全日制自学考试大学本科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
3、身体健康,本科生年龄在26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基本条件、职位要求和其他条件。
三、报名需带证件
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费80元。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9年6月10日-14日在滨城区人才服务中心(渤海九路524号)报名。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滨城区人事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随时取消资格。
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达到1:3比例岗位人员的最低总成绩。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普通职位和专业职位统一考试。根据滨办发[2008]23号文件规定,参加滨州市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到2009年5月31日满两年)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人事局审核确认,在滨城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70元。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报考播音主持职位人员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播音主持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政审:根据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经政审不符合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政审人员。
4、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聘用人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考试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在滨城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合格后由区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咨询电话:3357371,3357172
滨城区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