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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考录办近日发布通知,报考合肥市公务员的少数民族和“三支一扶”期满的考生,应于6月14日8:00至18:00将有关证明材料按所报考职位,送到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合肥市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8楼813室)审核。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合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审核时,少数民族报考者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任一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民委的证明;其他能够证明民族情况和与父母血亲关系的相关材料。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三支一扶”工作所在地县级人事部门证明。根据规定,笔试成绩合成前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照顾加5分。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分。既是少数民族报考者又是“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不累计加分,就高不就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