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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北京市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规定,北京市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编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共涉及北京市12家法院的49个职位(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及条件:
1、具有4年以上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
2、具有国民教育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北京市户籍;
4、年满18周岁;
5、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请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于2009年6月15日和6月16日2天到所报考法院进行报名,每个考生只限报考一个法院(职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工作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四、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专业知识、速录技能和庭审记录三个部分,由北京市高级法院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法院另行通知)。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内容由政治理论素养、法律专业知识和裁判文书校对三部分组成,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政治理论素养包括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风廉政基本常识、五个严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等内容。
法律专业知识题型均为判断正误题、选择题。
(二)速录技能考试
考试标准为听打200字/分钟,看打180字/分钟,准确率均在95%以上;听打60分钟(包括校对时间40分钟),看打30分钟(无校对时间)。
(三)庭审记录
记录内容为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时间为60分钟(包括校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