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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用人单位申请,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同意,2009年全市面向社会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市计划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1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7名,区县事业单位104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2009年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聘用计划与职位表》(以下简称“附件”)。
市直、区、县招聘计划与职位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媒体查阅: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jj.gov.cn/、张家界人事人才网(http://www.zjjrs.gov.cn/)、2009年6月9日的《张家界日报》及各区县人事人才网站。)
二、报名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9日至1991年6月19日期间出生,用人单位另有规定除外);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详情请见附件。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凡招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
(8)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2、招考职位:详见附件。
3、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市区县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报名时间:6月15日至6月19日。
教育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另行组织。
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后果自负。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交考试考务费100元。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区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扶贫办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到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三、其他事宜
1、实施程序:整个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并在张家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张家界人事人才网公布有关情况。
2、考试内容:(1)笔试。综合管理类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理论、写作知识、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分值为100分;专业技术类主要测试拟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知识分值80分,公共基础知识分值20分。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管理类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写作知识得分从高到低排名;专业技术类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2)面试(技能操作考核)。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的人选,并在网上公告。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采取技能操作考核方式进行。所需专业、技能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得低于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达不到1∶2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则面试(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9年7月5日上午9∶00-11∶30,本次考试在区县分别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计算笔试成绩时,比照2009年湖南省录用公务员加分办法加分。
4、成绩合成:笔试100分,面试(技能考核)100分。面试(技能考核)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5、体检项目与标准:⑴体检工作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实施。
6、本次招考政策由市、区、县人事局负责解释。考务咨询电话:0744―8225957(市人事局)、5627525(武陵源区)、3225086(慈利县)、6222854(桑植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