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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陕人发[2006]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宝市人发〔2005〕8号)要求,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这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具体招聘岗位可点击宝鸡政府公众信息网(www.baoji.gov.cn)、宝鸡人事人才网(www.bjrsrc.com)、宝鸡人事信息网(http://www.bjrs.gov.cn/)查询。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健康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岗位具体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宝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截至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17日到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3楼培训教室(石坝河转盘南侧,乘8、17、20、28、41、61路公交车石坝河站下车向南)
3、报名时须带资料(其中5、6、7、8、9项为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同版二?彩照四张
(5)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工人等级)资格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相关工作经历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
(9)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它有效的户口证明。
4、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由市人事局复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5、报名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聘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领取准考证时,考生每人交纳100元考试费。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法学基础、写作知识、时事政治、科技常识和文史知识等。
2、专业科目测试
本次公开招聘将视情况对部分岗位组织专业科目测试。专业科目测试一般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3、面试
根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3:1比例时,笔试成绩需达到所有参加考试者平均成绩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并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公共科目成绩÷2+专业科目测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铁路技术学院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市政工程处筑路工程机械操作(驾驶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采用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以最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按岗位数量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含面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成绩可登陆宝鸡人事人才网(www.bjrsrc.com)、宝鸡人事信息网(http://www.bjrs.gov.cn/)查询。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顺延确定体检对象。
(四)考察
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顺延确定考察对象。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人事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人员由市人事局发放《宝鸡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被聘人员凭此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被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所空缺出的岗位,在征得报考单位同意后,可根据考试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顺延录取。
五、待遇
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宝鸡市人事局
二OO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