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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陕西省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简章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西安市人事局决定为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8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可放宽至3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户口: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做限制,大专及以下学历要求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在西安市;

  3、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方法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4日―8日(截止8日中午12:00)

  2、报名网址: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直接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市人事局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再变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自负。

  4、网上缴费和下载准考证:凡是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0日中午12:00。已经缴费的考生在5月20日―21日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从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操作方法按照网上公布的《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网上报名须知》进行。

  5、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收费50元。

  6、参加过服务西部志愿者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持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到西安人事考试中心登记。对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5分,在公布笔试成绩时注明加分,经公示后确认其笔试成绩。服务期满年限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

  7、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5,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报考人数较少且急需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可适当放宽,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携带证件见准考证)。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考资料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指导(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红旗出版社),西安市文艺南路168号瀚林考试咨询服务部和文景北路3号西安教育考试中心有售。

  笔试结束后,根据1:5的比例按照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6月3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面审和面试安排。

  6月5日-10日,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资格面审和面试。对资格面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考官由人事部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的有关领导和老师学者构成,一般5-7人。

  在面试过程中,市人事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并邀请新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将面试打分表封存待查,六个月后方可销毁。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当场亮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试题,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6月13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和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考核

  6月15日-17日,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考核。体检须到市人事局指定的医院,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等。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月18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事项。

  (四)聘用

  1、资格复审

  6月20日-21日,由市人事局组织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2、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合格后,6月29日-7月7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

  3、录取

  对公示后批准录取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到市人事局事业单位管理处办理《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持《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在30日内报市人事局备案。新招聘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人事局事业单位管理处和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见附表)。

  政策咨询:029-87296037

  技术支持:029-88360165

  2009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西安市人事局

?2009年公务员面试全程指导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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