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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民政局2009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马陵公园(宿北大战纪念馆)公开招聘经营管理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广告设计专业1名,计算机专业1名。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30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民政工作经历;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聘广告设计专业人员同时需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应聘计算机专业同时需具有较强的文字信息工作能力;

  5、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并本人自愿者,于2009年5月13日至15日到宿迁市民政局(人民大道2号财政大厦)620房间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3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

  2、报名者填写《“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人事局和市民政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民政工作业务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最高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集中安排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从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由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在“宿迁市人才网”和“宿迁民政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后无问题的作为拟聘用人员。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从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民政局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0527-84363566(宿迁市民政局纪检组)。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宿迁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市民政局办公室 0527-84363676

  市人才服务中心 0527-84353005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事(编制)网:www.rsj.suqian.gov.cn

  宿 迁 人 才 网:www.sqrc.cn

  宿 迁 民 政 网:http://mzj.suqian.gov.cn/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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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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