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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09年我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和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 |
招聘 |
招考条件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
区卫生监督所 |
工作人员 |
1 |
检验 |
大专及以上 |
28周岁以下, |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工作人员 |
1 |
检验 | ||
区妇幼保健所 |
工作人员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区医院 |
工作人员 |
3 |
临床医学 | ||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工作人员 |
1 |
畜牧兽医 | ||
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工作人员 |
1 |
畜牧兽医 | ||
合 计 |
|
8 |
|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由镜湖区人事局组织,市人事局予以指导监督。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大江晚报》刊登招聘公告,同时通过镜湖人事人才网:http://whjhq.gov.cn/823、安徽人事编制网:http://www.ahsrst.cn、芜湖人事人才网:http://www.whrs.gov.cn和镜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hjhq.gov.cn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需持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件及有关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如下材料:①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省人事厅代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②“三支一扶”工作所在地县级人事部门的证明。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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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参加2008年、2009年市人才市场专场招聘会和“送岗位进校园”等活动报名的人员,直接持有关证件到报名点办理缴费等确认手续。
3、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不小于1:4,比例不足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改报其它相应职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卷面分数满分均为100分,两科按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等。“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考试,均不指定复习资料。
按政策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科目每门成绩增加2分。区人事部门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人在原单位(学校)和社会的表现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7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根据人事部2005年6号令和芜政办[2007]70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报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进编手续。其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8月底前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9日―5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镜湖区人事局(北京东路97号镜湖区公务大楼211室)。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09年6月7日、8日
4、笔试时间:2009年6月13日
5、面试等其他环节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有关招聘信息将随时在镜湖人事人才网上公布(http:// whjhq.gov.cn/823)。
咨询电话: 0553-312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