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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黄人[2003]19号),结合黄石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单位用人需求,市人事局组织4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及高校自考、成教黄石户籍毕业生;
(二)2009年以前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高校自考、成教黄石户籍毕业生;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六)在2006年-2008年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黄石人事人才网(www.hbhsrs.gov.cn、黄石人才网(www.hsrc.com.cn)查询《2009年度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对《岗位一览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5月4日至5月10日发放《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也可在黄石人事人才网下载);5月11日至17日受理《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17ks.org,要去考试(17ks.org)网)进行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人事局服务窗口(原老市委)(电话:0714―6510809、0714―6512095)。
3、报名材料:
(1)《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
(3)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包括本人学历证(200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4)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毕业生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考试收费:
(1)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公务员报名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7]18号)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2)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家庭的报考人员实行免除笔试考务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笔试考务费由市人事考试院核实免除。
(3)若因达不到1:3招考比例而取消笔试的岗位,对报考者进行退款,其他情况不予退款,具体退款时间在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填报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以岗位编号为准);
(2)准确填写拟报考单位、岗位,并写清岗位编号;
(3)岗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者,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市人事局审核,可免笔试(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4)报考人员的资格由用人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审查,经市人事局复核合格后,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开考条件:凡报名合格人员未达到1:3招考比例的岗位,可视实际情况进行计划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招考比例的,不予开考。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23日,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及查询:报考人员中,“三支一扶”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笔试综合成绩加5分。报考人员可于5月27日后登录黄石人事人才网、黄石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资格复审:一般按照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有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免除笔试岗位的,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中直接进入面试)。若一个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仅为3人,其中2人笔试成绩为零分,经与其他近似专业岗位调剂合并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仅有1人进入面试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主管部门、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
①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及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②社会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③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3)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复审合格者,发放加盖招聘单位印章的《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不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方法:面试以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为主,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要制订统一的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人事局核准后方可实施。
面试一般实行结构化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或专业测评的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并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3、成绩及查询: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可于面试结束三日后登录黄石人事人才网、黄石人才网查询。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该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若体检或考核发现不合格人员时,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另行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人选。
体检、考核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公示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一般为7日。
六、聘用管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应、没有举报或经查举报投诉不实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举报或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举报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一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成绩失效,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市纪委举报投诉电话:0714-6368955
市人事局举报投诉电话:0714-6522800
市人事局政策咨询电话:0714-6516947
市人事局考务咨询电话:0714-6526869
市卫生局咨询投诉电话:0714-6224098
市教育局咨询投诉电话:0714-6352843
市民政局咨询投诉电话:0714-6358696
市体育局咨询投诉电话:0714-6281683
市计生委咨询投诉电话:0714-6368180
市民防局咨询投诉电话:0714-3282010
省机械工业学校咨询投诉电话:0714-6350739
黄石港区人事局咨询投诉电话:0714-6527201
西塞山区人事局咨询投诉电话:0714-6484737
下陆区人事局咨询投诉电话:0714-531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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