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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面向200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聘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以下简称2009年大学生“村官”)的相关工作,现将2009年大学生“村官”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2008年全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会议精神,经报请市领导同意,2008年起我市已不再组织颁发《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的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全面推行公务员职位竞争考试。2009年大学生“村官”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照规定参加全市统一的公务员职位竞争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