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一、面试时间:2009年6月4日至7日,具体时间在《面试通知》上标明。
二、面试地点:惠民北路157号韶关市委党校。
三、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及全封闭方式。
四、考官组成:除省规定异地交流三分之一考官外,其余的考官在市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从我市考官数据库随机抽选。考官在每天面试前进行抽签组成考官组。
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于6月1日至3日自行登录“招考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用A4纸),并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应遵守以下纪律:
1、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进入候考室后,将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前要在候考室等候,不准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准串门。
3、按规定进行抽签排序,并佩戴面试序号牌进入考室,进入考室后不得自我介绍(报姓名 、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回答问题时不得涉及本人姓名、职业等个人信息。
4、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和MP3、MP4进入考室,严禁在考室内吸烟。
5、在面试考室内回答问题时应使用普通话。
6、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室到候分室等候成绩,不得返回面试考室或候考室。面试成绩公布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7、在候考室和候分室的考生不准大声喧哗,应自觉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准吸烟、随地吐痰。
8、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所在学校的校园管理规定。
参加面试的考生如不遵守上述纪律第2、3、4、6条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或成绩。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