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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传出消息,2009年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按照相关规定,对今年符合公共科目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加分,广大考生按要求及时到各市、各招考部门申报加分事宜。
加分对象: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08〕14号),服务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陕政发〔2006〕12号),服务期满的人员。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和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陕团联发〔2004〕71号),服务期满的人员。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编办《关于印发陕西省2006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师〔2006〕28号),服务期满的人员。
加分原则:符合加分条件者,必须为截至2009年7月31日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择最高分值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除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外,其他加分人员必须为目前在选聘或考录岗位就职的人员。加分人员必须是普通高校毕业生。
加分分值:在城市社区工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县级以上(含县级)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在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含乡镇)工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县级以上(含县级)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10分。在县区工作的西部志愿者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7分,在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工作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