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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黄冈市委组织部、黄冈市人事局印发的《2008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黄人[2008]16号),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组织市直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7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08、2009年毕业)及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它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所报考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本专业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教师岗位,如被录取,在一年以内须取得本专业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⑵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⑶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⑷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见《2009年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另请查询黄冈市人事信息网(www.hgrs.gov.cn),黄冈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hgrsks.gov.cn),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集中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4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和缴费办法:报名网址为黄冈人事培训考试网(www.hgrsks.gov.cn),具体办法见《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及缴费办法》。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2009年6月1日至14日下午5点,黄冈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黄州区东门路33号发展大厦2楼)。
3、报名费用:按照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可免交报名考试费。
4、报名要求: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印证岗位条件的其它证件及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报名(报名登记表可现场领取或在网上下载)。网上报名的人员须持上述证件材料在领取准考证时进行资格确认。
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由招考组织机构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资格审查合格和资格确认通过的人员,请于6月25至26日到黄冈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自愿原则确定是否参加笔试,不参加笔试的可直接进入面试,但同一职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笔试人员。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40%,专业基础知识60%计算。具体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相关的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处理和写作,其中,教师岗位综合基础知识还包括教育法律法规、相应学段《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笔试时间:6月27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2:30―4:30考《专业基础知识》。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研究确定的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黄冈人事信息网进行公告。
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考官由具备市级以上考官资格的人员和行业老师担任。
3、总成绩计算
⑴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有不参加笔试的研究生报考的职位,不计笔试成绩,最后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⑵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不计笔试成绩的岗位总成绩加3分,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成绩加2.5分。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笔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市纪委派人监督。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如没有人员补充,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和录取
对考核合格人员集中在黄冈人事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15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录(聘)用问题的,取消录(聘)用资格,并按招聘要求逐一递补。经公示无问题的,办理录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713―8351779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55561
监督举报电话:0713―8387890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1、2009年黄冈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