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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海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12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相应从业资格证书;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体专业、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7、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民政局网站(www.shmzj.gov.cn)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2日―6月11日。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为:www.spta.gov.cn,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09年6月22日―6月25日,网址为:www.spta.gov.cn。
4、职位限报: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5、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09年6月27日(周六)下午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考试大纲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4、合格分数线按职位分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按1:5比例确定)
5、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2009年7月21日起在上海市民政局网站(www.shmzj.gov.cn)公布。
6、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书。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63218760
考务咨询: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52504520
附件下载:1、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xls
上海市民政局